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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界市1-11月“四上”企业新增情况简析[第041期]
来源: 普查中心 发布日期: 2017-11-29 作者: 林昌道

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,新增企业是经济增长的活力之源。加大“四上”企业培育,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成长为“四上”企业,可以壮大地区经济规模,对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今年以来,张家界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1-11月全市新增入库“四上”企业39家,企业新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,但“四上”企业新增有量无质和部分行业低迷现象不容忽视,亟需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。

一、全市新增“四上”企业基本情况

(一)总量与增量情况。截至11月底,全市“四上”企业法人单位总数达514个,其中工业企业207个,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123个,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114个,重点服务业企业70个,与其他市州比较均处全省末位。1-11月,全市新增“四上”企业39家,同比持平,占全省新增“四上”企业的1.7%,与其他市州相比,仅高于湘西州。

(二)新增“四上”企业的行业分布。分行业看,1-11月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家;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0家;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家。跟去年同期数相比,除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大幅增加外,其他各行业均大幅减少,批零住餐和重点服务业更是出现零增长(见表1)

 


 (三)新增“四上”企业的区域分布。分区县看,1-11月新增单位从多到少依次为:永定区21家,同比增加2家;慈利县11家,同比持平;桑植县7家,同比增加3家,武陵源无新增单位,同比减少5家。(见表2)

 

 

二、“四上”企业新增存在的问题

(一)全市新增“四上”企业数量少,增速放缓截止11月末全市经“一套表”程序审核确认的“四上”企业39家,仅高于湘西州的32家,居全省第13位,且增幅与去年同期持平

(二)区县入库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各区县新增“四上”企业的数量看,永定区新增21家占全市新增“四上”企业总数的53.8%;桑植县新增入库7家占总市的比重仅17.9%;武陵源区新增为零,地域分布极不平衡。

(三)行业新增入库变化大,分布不均匀。从今年全市新增单位的行业分布来看,在全市“棚改”项目的推动下,房产和建筑业成为增量最大赢家,其中房产新增16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77%;建筑业新增10家,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9倍;工业新增13家,比去年同期减少4家。但在服务业、批零住餐行业方面,截止11月,全市还未新增1家相关行业单位,特别是服务业,与去年同比,不增反降,这与年接待人数和全年旅游收入同比增长20%的湖南旅游龙头地位不相匹配。

(四)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。“四上”企业的申报,需要企业的支持和配合。但一部分企业担心申报后增加税收和工作负担等原因,对申报“入统”心存顾虑,而不愿意纳入“四上”企业统计,企业积极性不高。甚至出现个别规上企业因担心增加企业成本而主动要求退规现象

三、推动“四上”企业新增工作的几点建议

(一)加强思想认识,强化和完善考核,提升工作主动性。全市上下要把“四上”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事情来抓,要树立抓经济工作就要抓“四上”企业培育发展、抓“四上”企业发展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认识;要认识到培育发展“四上”企业就是培植财源、税源, “四上”企业培育发展起来了,地方经济发展才有支撑。市政府要强化和完善相关考核,将新增培育“四上”企业入库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,定期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,促使相关部门增添措施,认真做好对“四上”企业的新增培育工作,提升部门工作主动积极性,为推动张家界市经济增长再上新台阶创造有利条件。

(二)加强部门协作,提升部门工作合力。各级统计部门要不断加强与经信、商务、发改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,同时搞好与国税、地税、工商、民政等部门的纵向衔接,搭建好信息共享平台,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和力量,紧密协助,形成合力,及时为“四上”企业申报入统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便利,真正打消“入规”顾虑,确保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应统尽统。

   (三)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,提高企业入统积极性。一是加强宣传。针对部分已达“四上”标准的企业担心增加税收、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,应面向企业加大申报工作的宣传力度,争取企业的支持与配合,坚持依法统计。二是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,不断培育新的“四上”企业。面对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,政府应多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积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及入统的相关优惠及奖励政策,提高各企业创业、创新、积极入统的积极性。

(四)加强企业摸排、服务跟踪力度,夯实整体入统基础。一是要充分利用当前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商事制度改革成果,共享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信息,通过电话、网络或实地走访等加大企业排查力度,建立“准四上”企业名录库,将接近达标企业纳入其中,加大跟踪服务力度,督促其完善企业基础台账管理,结合产业发展趋势,重点扶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。二是要创新工作方式,加大“三转”工作力度,,积极引导一些达到规模的个体户、产业单位或非一般纳税人单位进行规模升级,尽快纳入到“四上”企业中来。

 


承 办:普查中心

执 笔:林昌道

审 核: 张万鋆